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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I工作论文|庄毓敏等:流动性监管、银行稳健性与货币政策传导

IMI IMI财经观察 2023-03-28

摘要

作为银行业资本监管的有力补充,流动性监管旨在加强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能力,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是中国宏观审慎评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背景下,流动性监管如何发挥审慎监管职能、如何影响货币政策传导过程,成为国内外政策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本文从银行风险承担角度出发,挖掘了流动性监管对银行稳健经营的重要意义,并在此基础上探讨了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潜在影响。研究表明:一方面,流动性监管具有显著的稳定作用,即引入流动性监管要求,能够显著提高银行稳健性,且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相辅相成,共同促进了银行稳健性的提升;另一方面,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在中国显著存在,但流动性监管能够显著抑制宽松货币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因而有助于货币政策的有效传导。而且,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抑制效果在区分银行特征、风险类型、经济环境后存在显著差异。本文的研究结论对于实现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有效传导的“双赢”目标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实践价值。


作者|庄毓敏(IMI理事长、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院长)

张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为正文内容:

01

引言

银行业监管经历了百年变迁与洗礼,无论是存款保险制度、资本监管还是流动性监管,都致力于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长期以来,资本监管是全球银行业监管的中坚力量。大量研究证据与监管实践表明,资本监管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提高银行承受资产损失的能力,从而保障银行的稳健经营。然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暴露出的流动性枯竭与风险传染等问题清楚地表明,资本监管并不能承担全部的金融稳定职能。对此,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10年正式推出了全球统一的流动性监管框架,弥补了全球银行业监管中的“缺憾”。《巴塞尔协议III》流动性监管框架包含流动性覆盖率和净稳定资金比例两项核心指标,分别针对短期和中长期流动性风险监管而设计。随着巴塞尔III流动性监管框架的落地实施,中国银行业监管标准逐渐由单一的资本监管规则转变为资本监管与流动性监管双重约束的新阶段。在此过程中,可能导致的商业银行行为变化及其对货币政策传导产生的冲击成为监管当局与货币当局当前关注的焦点问题。为理清上述问题,本文从银行风险承担视角出发,检验了巴塞尔III流动性监管对银行稳健经营的积极意义,并基于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之间的互动关系,讨论了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关系问题。
本文对现有文献作了三个重要的贡献。首先,本文采用手工收集的LCR监管披露数据进行实证研究,弥补了流动性监管领域对LCR监管研究的缺失,从更全面的视角验证了流动性监管的政策含义与潜在影响。其次,本文实证检验了流动性监管对银行稳健性的积极作用,并从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的交互作用入手,揭示出流动性监管不同于资本监管的独特作用机制,为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实践提供经验支持。最后,本文基于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机制再检验,即在统一的理论框架下揭示流动性监管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和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潜在影响,并基于不同的银行特征、风险类型、经济环境,深入探讨其作用机制,为理解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关系提供了新的思路。

02

主要内容

(一)研究假说
假说1:巴塞尔III流动性监管框架的引入,能够促进商业银行稳健性,从而有效抑制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即流动性监管要求对银行稳健经营具有积极意义。
假说2:巴塞尔III流动性监管要求与资本监管要求都对银行稳健经营具有重要意义,且流动性监 管要求与资本监管要求之间存在一定的互补关系。
假说3: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在中国显著存在,即宽松货币政策环境将激励商业银行更强的风险承担意愿和更多的风险承担行为。
假说4:流动性监管要求能够有效约束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即流动性监管会显著抑制宽松货币政策环境所带来的银行风险承担行为。
(二)实证检验
本文釆用手工收集的中国50家商业银行2015年第一季度到2019年第四季度的流动性监管数据,通过实证研究检验了流动性监管对银行稳健性的积极影响。在此基础上,从银行特征、风险来源和经济环境视角出发,探讨了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机制问题。
  • 变量选择
(1)银行稳健性指标的选取:本文选择具有广泛适用性且可操作性较强的Z得分作为银行稳健性的测度变量。Z得分一般可表示为:
其中,META表示银行资本与总资产之比的移动平均值,MROA表示ROA的移动平均值,表示ROA的标准差,该指标衡量了银行清偿能力或破产(银行发生的损失超过资本价值)的概率。采用取对数的方式ln(l+Z)以消除Z得分数据的偏度问题,对Z得分进行加1处理是为了避免数据截尾至零。
(2)控制变量的选取:本文在基准模型中纳入两类控制变量:一是银行层面特征变量,包括银行规模、资本状况、商业模式、盈利能力、经营效率;二是宏观经济和行业层面控制变量,包括经济周期、金融深度、银行业市场结构等变量。
  • 模型设定
为了考察流动性监管对银行稳健性的影响,本文尝试构建关于银行稳健性的动态面板模型,基准模型设定如下:
  • 基准回归结果
考虑面板数据的非平衡性及潜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选择一阶系统广义矩估计(GMM)进行参 数估计,以保证参数估计的有效性。模型(1)为仅包含LCR监管要求影响的基准回归模型,初步检验了LCR监管要求与银行稳健性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在此基础上,模型(2)考虑了流动性监管要求与银行主要特征变量的交互项影响,模型(3)和模型(4)是基于NSFR监管指标的回归模型,商业银行在提高NSFR水平的同时也有助于增强银行稳健性,模型(5)同时纳入LCR监管要求和NSFR监管要求,以全面考察流动性监管的潜在影响效果。
结果表明:①商业银行资产规模越大,LCR监管带来的稳定效应就越弱。大型商业银行在银行间市场具有更多竞争优势,因而能够灵活地调整融资结构以满足LCR监管要求,而规模较小的商业银行只能通过提高流动性资产持有来提高LCR水平,因而对于小银行,LCR提高带来的稳定效应更为明显。②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的交互作用也会影响银行稳健性。尽管LCR监管和资本监管分别从不同角度对银行风险行为产生积极的约束作用,但是二者的协调运行将造成一定的抵消效果。③与LCR监管不同的是,NSFR监管与资本监管之间存在协同效应,即商业银行提升NSFR水平和资本充足率水平均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具有相对独立的抑制效果。这可能是由于,NSFR监管旨在降低商业银行的期限错配风险,而资本监管则侧重于资本状况和资产的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操作风险等维度,因而对银行稳健性产生相对独立的作用效果。
表3 基准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注:括号内的数值为对应系数的银行个体层面聚类稳健标准误。*、**、***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L.表示滞后一期。Arellano-Bond检验中AR(1)的原假设为残差不存在一阶自相关,AR(2)检验的原假设为残差不存在二阶自相关,Hansen检验的原假设为所有工具变量有效,本文中所有AR(1)检验均拒绝原假设。基准模型中均纳入宏观经济和行业层面控制变量、银行层面特征变量和常数项,囿于篇幅,未展示全部参数估计结果。以下各表同。
本文还尝试釆用不同的银行稳健性测度变量替代Z得分(总资产收益率标准差、风险加权资产比例RWAR、非存款负债比例NDR和不良贷款率NPR)、改变基准模型的设定形式(服从 AR(1)扰动的动态面板模型设定并采用GLS估计方法进行参数估计或构建静态面板模型采用工具变量法对模型进行2SLS估计)、运用流动性监管要求的适用范围进行断点回归设计(把银行总资产规模作为分组变量,并将2000亿元设定为确定性断点)等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均可以证明上述结果的稳健性。
  • 扩展模型: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
(1)扩展模型回归结果
本文采用不同货币政策代理变量对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之间的关系进行进一步检验。模型(1)为仅包含LCR及其与货币政策交互项的回归模型,初步验证了货币政策变量与银行稳健性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商业银行提升LCR水平有助于缓解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激励效应。这是因为,LCR监管要求商业银行持有充足的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因而当利率下降时,商业银行追逐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行为会受到显著约束,从而提高了银行稳健性。模型(2)验证了 NSFR监管对货币政策风险承担渠道的抑制作用。NSFR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形成合理的资产负债结构,降低期限错配程度。在此要求下,商业银行为满足流动性监管要求,必须调整资产和负债结构。在宽松货币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追逐高风险资产、扩张短期融资以支持业务扩张的行为将会受到流动性监管要求的制约。模型(3)则将LCR监管和NSFR监管的共同作用考虑在内,上述结论仍然稳健。
此外,本文尝试替换不同的货币政策变量、资本充足率与货币政策的交互项纳入基准模型、构建双向固定效应模型等方式进行稳健性检验,仍可验证流动性监管的显著约束性作用。
表6  扩展模型的参数估计结果
注:扩展模型中均纳入宏观经济和行业层面控制变量、银行层面特征变量、银行层面特征变量与货币政策的交互项和常数项,以下各表同。
(2)分组估计:识别银行特征变量的影响
为了进一步识别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风险承担渠道的微观影响机制,本文分别按照流动性水平高低、资本充足率高低和银行类型进行分组估计。结果表明,首先,高LCR样本银行组表现出更为显著的抑制作用。可能的原因在于,较高的LCR意味着商业银行具备较多的短期流动性缓冲,面对宽松货币政策环境, 商业银行更容易追逐高风险资产配置。但是,监管要求使得商业银行必须保持充足的流动性水平,从而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产生更为明显的抑制作用。但是,不同资本充足率状况的样本银行对LCR监管的潜在影响并没有显著差异,这意味着无论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高低,流动性监管的这种抑制效果都显著存在。其次,流动性监管对城商行和农商行的抑制作用相对于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更为明显。城商行和农商行由于其流动性管理能力较弱,因而短期流动性管理策略以高流动性资产持有为主。在此情况下,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激励作用会更为明显,因而流动性监管要求能够有效抑制城商行和农商行对高风险高收益资产的利益追逐。而大型银行和股份制银行由于具有较为完善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应对LCR监管具有更多的调整策略,因而流动性监管要求的抑制作用并不显著。最后,NSFR监管对货币政策风险承担渠道的抑制作用对于不同特征的银行都是普遍存在的。与LCR监管要求类似,无论商业银行的资本水平高低,NSFR监管都能够显著抑制宽松货币政策对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激励作用。
表7  LCR监管的分组估计结果
表8 NSFR监管的分组估计结果
(3)区分银行资产负债风险
本文进一步将银行面临的风险区分为资产端风险和负债端风险,以检验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微观影响机制。
银行资产端的风险承担行为采用风险加权资产比例(RWAR)来衡量。结果表明风险加权资产比例与货币政策变量之间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这意味着宽松货币环境使得银行承担更多资产端风险。无论采用法定存款准备金率还是基准贷款利率作为货币政策变量,实证结果均支持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存在的结论。同时,LCR与NSFR本身都会对银行的资产端风险承担产生直接的抑制作用,但相比之下,LCR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抑制作用更为明显。可能的原因在于,LCR监管对商业银行资产端的影响更为直接。LCR监管促使商业银行增加合格优质流动性资产的持有规模,这一约束将直接降低商业银行资产端风险水平,而且能够有效抑制宽松货币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度囤积带来的收益追逐效应。
表9   基于资产端风险指标的参数估计结果
本文采用非存款负债比例(NDR)作为衡量银行负债端风险承担水平的测度变量。回归结果显示,宽松的货币政策会引起非存款负债比例上升,验证了LCR监管和NSFR监管带来的稳定作用。但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商业银行提高LCR水平仍然会约束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但是在同时考虑LCR和NSFR监管环境之后, LCR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变得不显著,可能的原因是,LCR对银行负债端风险的抑制作用被NSFR监管的作用所吸收,NSFR监管要求在抑制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效果方面具有更强的约束力。
综合看,资产端和负债端风险的实证检验结果均表明,商业银行资产结构调整行为和负债结构调整行为都显著支持了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存在性。同时,流动性监管要求的引入对 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产生了显著的抑制作用,LCR监管主要作用于银行资产端风险承担行为,而NSFR则主要作用于银行的负债端风险。因此,监管当局应针对识别出的不同风险类型与风险监管导向,对LCR和NSFR两项流动性监管要求有所偏重,从而更好地实现流动性监管实践与 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与平衡。
(4)区分不同经济环境的回归结果
本文通过构建宏观经济周期虚拟变量,进一步考察了流动性监管在不同经济环境下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影响。当GDP增速的周期项为正值时,判定该时期为经济上行期(UP);当GDP增速的周期项为负值时,判定该时期为经济下行期(DOWN)。当经济处于上行期时,UP虚拟变量取1,DOWN虚拟变量取0;反之当经济处于下行期时,DOWN变量取1,UP变量取0。实证结果表明,在不同经济环境下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抑制作用显著存在:①经济上行期货币政策变量的系数要显著高于经济下行期,说明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对货币政策的敏感度在经济上行期更为明显,此时中央银行收紧货币政策将有助于减少银行风险承担行为。②经济上行期NSFR水平的提高对银行稳健性的促进作用要大于经济下行期,表明NSFR监管在商业银行扩张过程中对其风险承担行为的约束作用更强。与此相反,经济下行期水平的提升对银行稳健性的促进作用要大于经济上行期,这意味着商业银行对于经济下行期的流动性短缺情况反应更为敏感。③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的交互项系数在不同经济环境下也存在一定差异。总体看,在经济下行期流动性监管的抑制作用要高于经济上行期,这也与流动性监管的设计初衷相符,即保障银行在极端压力情景下的稳健经营。
表11  区分不同经济环境的参数估计结果
注:简化起见,表中所采用的货币政策变量均为基准贷款利率loanrate,相关变量定义为:MP_UP=MP UP、LR_UP = LRUP、MP_DOWN = MPDOWN、LR_DOWN = LRDOWNo 模型(1)和模型(2)的LR变量为LCR, 模型(3)和模型(4)的LR变量为NSFR。

03

结论

研究发现:(1)流动性监管能够显著抑制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提高商业银行稳健性。(2)在风险缓释方面,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呈现出一定的互补关系,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流动性监管对商业银行利润水平的影响。(3)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在中国显著存在,即宽松货币政策环境对商业银行风险承担行为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但流动性监管要求的引入能够显著抑制这种风险激励效应。(4)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抑制效果在区分银行特征、风险类型、经济环境后存在显著的异质性特征。这些研究结论不仅有助于厘清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的微观影响机制,也有助于协调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调控。
对此,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1)审慎评估流动性监管的成本与收益,客观看待流动性监管对货币政策传导过程的影响:流动性监管要求不仅能够显著提升银行稳健性,还能够抑制宽松货币政策环境下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行为,因而有助于实现银行稳健经营与货币政策有效传导的双重目标。(2)重视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的交互作用,在保障商业银行稳健经营的同时提高货币政策传导的有效性。针对流动性监管与资本监管在抑制货币政策的银行风险承担渠道方面的交互作用,监管部门应尤其注意两种监管要求之间的协调配合。(3)引入差异化监管、逆周期调节等多种灵活的制度安排,实现流动性监管与货币政策传导的协调与平衡。


本文系中国人民大学国际货币研究所工作论文

编号IMI Working Paper No.2221

原文刊发于

《中国工业经济》 2022 年第 6 期



版面编辑|薛昕安

责任编辑|李锦璇、蒋旭

总监制|朱霜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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